我在工地工作时需要承担突发脑出血包工头的责任吗?

时间:2024-02-23 作者:陕西律师

法律分析:脑出血,老板没有责任。公司有救助的义务,但是没有支付医药费的义务。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可认定为工伤。公司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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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突发脑溢血包工头需要负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工地上脑溢血应属于突发疾病,应视为工伤。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1、医疗费;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6、停工留薪工资;7、辅助器具费;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相关法律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相关法律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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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突发脑溢血包工头需要负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工地上脑溢血应属于突发疾病,应视为工伤。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1、医疗费;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6、停工留薪工资;7、辅助器具费;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相关法律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相关法律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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