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签订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但孩子知道后却不同意,合同生效吗?

时间:2024-03-06 作者:陕西律师

1、土地含义比耕地广,包含耕地,合同是否有效看内容是否违法,是否有无效情形。2、补偿金应在合同内进行约定,没约定的,补偿应支付给持有土地承包权证的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可以协商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租赁土地合同的效力是:农村当中的集体土地是可以进行出租的,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否则的话就是无效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不得将农村土地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否则的话该签订的租赁协议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本文链接: http://www.618pf.cn/292162.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连云港律师 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 临夏律师 杭州商事律师 杭州离婚财产律师 淄博律师 常州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上海普陀区律师 金华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恩施律师 海南律师 海北律师 广州律师 柴桑区律师 上高县律师 重庆渝北区律师 北京顺义区律师 上海青浦区律师 杭州拱墅区律师 雄安新区律师 宁波海曙区律师 隆回县律师 昆明律师 成都律师 福州律师 淄博律师 广州律师 镇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