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施工工程长期下雨可以索赔吗

时间:2024-03-10 作者:陕西律师

施工地下雨,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完成的,如果长期下雨造成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能主张违约赔偿,而如果是普通下雨,天气预报可预见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亦不能以不可抗力作为免除其部分违约责任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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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为大风大雨致使工程受到损失的,属于不可抗力,双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存在赔偿问题。工程建设实践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会签订工程合同,但是,可能由于某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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