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解散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时间:2024-04-02 作者:陕西律师

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1、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必须是股东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3、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依据: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3、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本文链接: http://www.618pf.cn/31444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新沂市律师 罗定市律师 浦江律师 高密市律师 贵州律师 昆明律师 嘉兴律师网 哈尔滨律师 重庆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承德律师 温州律师 上海律师 余姚律师 桐乡律师 芜湖湾沚区律师 淮北烈山区律师 上海闵行区律师 义乌市律师 广州增城区律师 赣州章贡区律师 中江县律师 周口律师 宜宾律师 九江律师 济南律师 惠州律师 东莞律师 洛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