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著作权时能对抗他人的肖像权吗

时间:2024-04-04 作者:陕西律师

行使著作权时能不能对抗他人的肖像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人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且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故可判断,行使著作权不得以牺牲他人肖像权为条件。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本文链接: http://www.618pf.cn/31566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常州律师 潮州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陇南律师 六安金寨县律师 南京鼓楼区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宁波律师 滁州凤阳县律师 淮北律师 杭州信用卡纠纷 福州律师 阳泉律师 丽水律师 滁州定远县律师 南安市律师 长沙县律师 张家港市律师 佛山禅城区律师 兴化市律师 天门市律师 中江县律师 肥东县律师 郑州律师 菏泽律师 杭州律师 包头律师 合肥律师 绍兴律师 武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