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离婚分割财产一方不履行怎样办

时间:2024-04-04 作者:陕西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一方不履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已有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所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链接: http://www.618pf.cn/31580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湖州律师 万载县律师 湘西律师 广东律师 包头律师 太原小店区律师 盐城律师 沂水县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找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律师 杭州建德市律师 吉林律师 龙岩律师 驻马店律师 湛江律师 潮州律师 红河律师 甘肃律师 东阳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 芦溪县律师 淮南寿县律师 滁州天长市律师 安庆望江县律师 大连甘井子区律师 宁波海曙区律师 长春律师 湛江律师 绵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