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遗失他人捡到是否有效?

时间:2024-04-10 作者:陕西律师

你好,建议让对方归还,一般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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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借条遗失他人捡到借条本身是有效的,但是对于捡到的人员来说,是不能够凭借捡到的借条来要求对方还钱的,如果捡到钱要求对方还钱,那么有可能是属于不当得利,会面临着诉讼的风险。有权利要债的只能是发生实际借贷关系的债权人,债权人也可以委托别人来代为要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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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原件丢失还能要回钱,借条丢失并不会影响原始借贷合同关系,进行补办或进行其他取证即可。借条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借条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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