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婚姻期间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离婚时给了女方,还能要回一半吗

时间:2024-04-13 作者:陕西律师

夫妻离婚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按共同财产均等或者协议分割。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婚后家庭的收入均属于双方共有,即使一方没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还贷部分也能享受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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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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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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