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时间:2024-04-21 作者:陕西律师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条件: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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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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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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