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他人房屋是无权处分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时间:2024-05-07 作者:陕西律师

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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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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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他人房屋属于无权处分,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的除外。第三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第三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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