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如何召集和行使职权

时间:2024-05-19 作者:陕西律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后续会议在法院认为必要或相关方提议时召开。债权人通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来行使职权,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不遵守召集和行使职权规定,可能会影响债权人权益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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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召集由法院或相关方提议,行使职权则通过债权人出席并表决。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程序合规性、债权人分布与意见、以及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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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召集与行使职权依法进行。首次会议由法院召集,后续会议法院决定或相关方提议。会议中,债权人通过表决行使职权,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确保程序合法,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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